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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机构、人员、资产存放地点变动后固定资产移交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0-12-22  点击:[]

广中医产【2010】3号

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机构、人员、资产存放地点变动后固定资产移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院、所,党政职能部门: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中医药大学机构、人员、资产存放地点变动后固定资产移交管理暂行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以便今后文件的修订和实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机构、人员、资产存放地点

变动后固定资产移交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的机构、人员、资产存放地点变动后固定资产管理交接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理暂行办法》(广中医产〔2010〕1号)的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学校机构增减、人员调动和资产存放地点变动都将引起固定资产数据资料的变动。各单位、部门要提高对做好机构、人员、资产存放地点变动后固定资产管理交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交接工作,及时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对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认真贯彻"单位落实、人员落实、地点落实"的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二、经批准的学校机构增减和人员调动,人事处须及时书面通知资产产业管理处;资产产业管理处相应调整系统的学校机构库和人员库,确保系统的基础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三、新增设的单位、部门要及时设置资产管理员,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新增设的单位、部门若是从学校的其他单位、部门分离出来,并分配有固定资产实物的,要认真核对、确权,办理固定资产承接手续,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原单位、部门的资产管理员要在网上办理固定资产变动手续。

四、撤消、合并的单位、部门要做好固定资产的移交工作,把固定资产实物和资产资料(账、验收单和技术资料等)移交好,接收单位、部门应认真清点核对实物资产,并出具接收证明,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备案,资产管理员须在网上办理固定资产的变动手续。

五、对学校内部人员岗位变动带来的固定资产的变动,人员调入调出单位都要做好固定资产的衔接核对工作;岗位变动的人员在离岗前要做好固定资产的交接工作,资产管理员监督固定资产的移交和签字确认,按照系统程序的要求在网上办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使用人员、存放地点等项目变动手续,经资产产业管理处和设备处核准后,到人事处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六、退休和调离学校的人员(含借调离学校1年以上)在离校前要把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归还所在单位,移交自己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经资产产业管理处和设备处核准后,到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

七、资产管理员、归口审核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若其岗位变动,须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的移交手续,所在单位安排新的资产管理员接管其工作,确保离任者人走账清,继任者接手资产清楚明白。资产管理员变动须报资产产业管理处备案。

八、新落成或经学校批准拆除、改变房屋结构的楼房,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要书面通知资产产业管理处,资产产业管理处及时调整系统的资产存放地点库,确保系统的基础资料准确和完整。

九、房间的使用单位、用途的改变、房间的新增或拆除,机构增减、人员调动都引起固定资产数据资料的变动,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按照系统程序的要求在网上办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等项目变动手续。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资产产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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