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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公用场所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0-04-06  点击:[]

广中医产【2010】2号

各院、所、党政职能部门:学校对大学城校区会议室等公用场所进行了部分调整,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改了原试行办法,经征求意见后予以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公用场所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六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公用场所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使用大学城校区公用场所,充分利用好学校公共资源,节约能耗、控制成本,并对各种会议和活动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的公用场所实行资源共享、分类审批,有偿使用。后勤集团监管物业公司,负责公用场所的安全、卫生、设备操作、设施保管、会务服务等日常工作。

第二条 公用场所包括办公楼会议室、大会堂、国际会议厅、接待室、教工活动中心、活动室,课室、体育馆、运动场等。经学校确定改为实行经营承包的公用场所,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二章 审批程序及分工

第三条 大会堂主厅和国际会议厅的使用,原则上是有学校领导参加的全校性大型会议或活动才可使用。其他场所按使用功能进行分类审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组织或文艺团体确需使用公用场所时,需经院主管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团委批准。大型活动须有组织活动的老师在场。

第五条 使用单位递交使用申请至审批部门(具体审批部门见公共场所一览表),物业公司根据审批表提供服务。如属特需服务按物业公司与学校签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第三章 会议安排原则和成本核算

第六条 公用场所遵循先学校后部门、先紧急性后一般性的原则安排使用:

1.内宾礼让外宾,外事接待工作优先使用和选择。

2.保证我校每周工作安排表(简称"周表")上安排的会议、活动。

3.在保证以上两点的情况下,安排领导和各部门召开未上《周表》的活动,并按登记时间先后分别依次安排。

4.为节约成本,控制大型场所的使用。学生一般活动及学术活动尽量安排使用室外场地和课室。

第七条 室内外体育场馆优先保证课表体育课和训练课的使用,体育锻炼尽量使用室外体育场地。

第八条 成本核算规定如下:

(一)全校性的活动免费使用;

(二)学校内部会议使用80座以下的会议室,不核算成本:

(三)承接外单位或合作单位的会议需核算成本,由主办单位支付。

活动结束后由物业公司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表,注明实际使用时间、提供服务和使用设施等情况,主办单位签字确认。财务处根据物业公司交来的会议室使用登记表进行成本核算(成本计算标准见附件2)。

(四)对外经营或租借使用公用场所实行收费,先交费后使用(成本计算标准见附件2)。

(五)纳入经营使用的公用场所按合同规定交费使用。

第四章 日常管理和使用要求

第九条 会议主办单位负责会议或活动的通知,场内场外的布置,自行做好服务工作。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按现行学校与物业公司合同指导价执行。

第十条 公用场所钥匙不外借,物业公司负责随用随开,用完及时锁闭,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并负责音、视、灯光及舞台等配套设施的保管、操作使用、日常维护和报修。操作人员上岗前需经过培训。具体的管理事项在与物业公司的合同中明确。

设备保修期内报设备安装公司维修;保修期外,由设备处牵头,按有关程序确定保修方式。

第十一条 使用者要保持场内整洁,爱护室内设施,如发生人为丢失、损坏须照价赔偿。悬挂、张贴标语条幅,用后及时清除,以保持场内外整洁。

第十二条 公用场所的一切财物属学校所有。办公楼会议室设施和家具原则上不外借。如确需租、借活动桌椅的,由相关审批部门负责审批。

另外,学校已在后勤集团另备有活动桌椅,专门供学校各种活动借用。

第十三条 公用场所设施的配备由管理部门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组织论证后实施,其中,大会堂、国际会议厅和办公楼一、二层会议室的配备由后勤集团提出申请。为方便管理和使用,办公楼三层以上会议室钥匙交就近职能部门管理,室内资产登记在该部门名下,学校有权统筹调配使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公用场所的审批部门根据本办法分别制定会议室、体育场馆、课室、教工活动中心和学生活动场所的审批表格、相关管理细则和设备操作规程,并报送校长办公室和资产产业管理处。

第十五条 公用场所改变用途或管理方式须报学校审批。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资产产业管理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前颁布的有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大学城校区公用会议室等公用场所一览表

2.大学城校区公用会议室成本计算标准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大学城校区公用场所一览表

制表时间:2010.3.22

楼名 房号 功能 面积 可容纳人数 审批部门 设施

办公楼 1-01 多功能厅 305 118~140 校办 家具、投影、会议(扩音)系统

办公楼 1-02 会议室 115 36 校办 家具、投影、会议(扩音)系统

办公楼 1-03 会议室 115 校办 投影、扩音系统

办公楼 1-04 小型报告/会议室 115 校办 投影、扩音系统

办公楼 1-05 会议室 115 51 校办 投影、扩音系统

办公楼 1-06 接待室 66 校办 待建

办公楼 1-07 会议室 66 校办 待建

办公楼 1-08 会议室兼餐厅 66 校办 待建

办公楼 2-01 学术报告厅 383 223~247 校办 家具、投影、会议(扩音)系统

办公楼 2-02 接待室 66 15 校办 家具、地毯

办公楼 2-03 接待室 66 23 校办 家具、地毯

办公楼 2-04 接待室 66 22 校办 家具、地毯

办公楼 316-317 会议室 66 22 家具

办公楼 518-519 会议室 66 22 家具

办公楼 718-719 会议室 66 19 家具

办公楼 804-805 会议室 49 23 家具

办公楼 918-919 会议室 66 22 家具

办公楼 1216-1217 接待室 38 8 家具

国际楼 一楼 国际会议厅 1100 505 校办 家具、音视系统、同声传译、投影

国际楼 F102--103 会议室 62 30 校办 家具、地毯

国际楼 F104--105 接待室 40 16 校办 家具、地毯

大会堂 主厅 会议室 2190 2086 校办 家具、音视系统、灯光、舞台设备等

大会堂 104 学生会议室 68 30 团委 家具

大会堂 201-202 接待室 122 18 团委 家具

大会堂 210-214 学生歌舞厅 489 200 团委

大会堂 301-302 社团活动室 119 40 团委

大会堂 303 会议室 108 30 团委 家具

大会堂 304-305 会议室 125 26 团委 家具

大会堂 401-402 119 工会

大会堂 404 12 工会

大会堂 405 12 工会

大会堂 406 17 工会

大会堂 407 17 工会

大会堂 408 13 工会

大会堂 409 11 工会

大会堂 410-411 124 工会

大会堂 412 50 工会

大会堂 413 42 工会

大会堂 414-418 教工活动室 489 200 工会 家具、音响、灯光设备

体育馆 7746 1820 体育学院 家具

游泳池 602 体育学院

运动场 3533 体育学院 家具、看台

课室 教务处

室外场地 后勤集团

注:以上不包括大学城校区各二级单位专用会议室、接待室等。

大学城校区会议室等公用场所审批程序和成本计算标准

一、公用场所使用审批程序

使用单位递交使用申请至审批部门(具体审批部门见公共场所一览表),审批后交物业公司,活动结束后由物业公司填写会议室使用表交财务处收费。

二、成本计算标准

(一)校内使用公共场所成本计算表

名 称 演出设备使用费(1) 冷气费(2) 综合损耗费(3) 服务收费(4)

大会堂 6000 750元/小时 500 按实

国际楼会议厅 1000 600元/ 小时 350 按实

二楼学术报告厅 280元/小时 200 按实

一楼多功能厅 280元/小时 200 按实

体育馆 1000元/小时 650 按实

一般会议室 18元/小时 50 按实

注:1.成本合计=(1)+(2)+(3)+(4) (如果未使用演出设备或同声翻译系统不收(1));

2.以4小时为一场,不足4小时按一场来计;

3.有偿使用的设备:同声翻译系统1000元/次(国际楼会议厅所有);

4.所有租借设备有损坏的,按价或视情况赔偿;

5.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会务服务、装台、拆台、会场布置、场地清洁、物品搬运等,具体按现行学校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其他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二)公用场所对外租赁收费表

名 称 场地设施使用费(1) 2-1会议设备使用费(2) 2-2演出设备使用费(2) 冷气费(3) 综合损耗费(4) 服务收费(5)

大会堂 3000 3000 6000 750元/小时 500 按实

国际楼会议厅 1600 2500 600元/小时 350 按实

二楼学术报告厅 300 750 280元/小时 200 按实

一楼多功能厅 300 750 280元/小时 200 按实

体育馆 7800 2000 1000元/小时 650 按实

一般会议室 1.5元/㎡·场 18元/小时 50 按实

注: 1.收费合计=(1)+(2)+(3)+(4)+(5) 大会堂设备使用费分为会议和演出两个标准,即会议用按2-1项进行收费,演出用按2-2项进行收费;

2. 以4小时为一场,不足4小时按一场来计;

3. 一般会议室按1.5元/平方米·场来计算场地设施使用费;

4. 其他有偿使用的设备:投影仪80元/次、同声翻译系统1000元/次、LCD显示屏500元/次(后两项为国际楼会议厅所有);

5. 所有租借设备有损坏的,按价或视情况赔偿;

6. 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会务服务、装台、拆台、会场布置、场地清洁、物品搬运等,具体按现行学校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其他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三)课室的使用和收费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室出租管理办法》执行。

(四)三元里校区会议室的收费参照本办法执行。

上一条:广州中医药大学机构、人员、资产存放地点变动后固定资产移交管理暂行规定 下一条:广州中医药大学公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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