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来我校检查指导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7月22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三级警长邹波一行二人对我校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开展安全检查与指导工作。
邹波一行实地查看了学校危险化学品仓库和视频监控中心,检查了历史遗留废旧剧毒试剂的保管、存放情况以及存放场所安防措施等情况。随后,邹波警长与我校人员相互交流意见,并对危险化学品从采购到处置各个环节提出一些技术性的指导意见,专门就剧毒品处置的现状和费用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邹波警长指出:
一、管制类化学品的购买、运输、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责任事故,可能会触犯刑法,学校务必重视。建议学校建立管制类化学品分级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可以考虑每个使用管制类化学品的二级单位都建立一个50公斤级别的仓库,由二级单位自行按照标准管理;
二、国家已经出台了易制爆、易制毒管制类化学品存放地点的建设标准,年底前市公安局要进行达标验收,不合格者将不予审批购买。建议学校认真学习有关资料,对现有的不合格的仓库抓紧进行整改,可以考虑把学校仓库建设成200公斤级的,具体改造的设计方案可以委托公安认证的第三方公司完成;
三、剧毒类化学品省类有资质的公司应该只有东江威立雅,但价格非常贵。就今天现场所见的量来看,处理费用至少要80万。学校目前没有任何资质,属于非法存放,建议学校抓紧处理,防止出现责任事故。为防范法律风险,可以考虑按标准建设剧毒类化学品的仓库。
四、民用爆炸物可以由公安机关免费回收处理,建议学校关注公安局有关信息发布,及时上报处置。
邹波警长还指出了一些具体问题,如:仓库门前的监控摄像头污损,无法成像;易制爆与易制毒没有实施分开存放,建议最好能分房间,至少也要分柜存放;仓库的门、栅栏等设施明显不达标;视频监控中心应加装防盗门及门禁系统等。
邹波警长建议学校严格规范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在信息化系统的支持下,做到账目清、去向明,彻底堵塞管理漏洞,严防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丢失。
资产与实验管理处于雷、刘浩、李艺和保卫处张建甲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