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中医产【2009】4号
各院、所、党政职能部门:为规范学校大学城校区公房资源的管理,加强对空房的监管力度,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空房管理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空房管理细则
为加强大学城校区空房管理,保证在需要时可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学校资产产业管理处负责大学城校区空房的监管使用,不定期对空房卫生、钥匙的保管、配套设施性能的完好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报相关部门。
第二条 物业公司具体负责空房的维护,包括打扫卫生、治安保卫、设备的检修、钥匙的保管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房屋及配套设施定期检查
每月对空房进行开窗通风、运转设备等工作,检查房屋墙面是否有裂缝或漏水痕迹,门锁和房内设施是否完好,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完好。设备房保持整洁,对重要设备(供水、供电、冷气、排水、照明、监控系统、电梯等)进行必要的养护,并做好检修和保养记录。发现跑、冒、滴、漏和鼠害等现象及时检修,保证房屋可随时启用。
(二)定期打扫卫生
物业公司每月定期打扫空房和公共地带的卫生,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要求在每间房门后(包括设备房)张贴记录单,每次检查房间和打扫卫生后签名。
(三)钥匙的管理
空房的钥匙由物业公司负责保管,丢失钥匙由物业公司赔偿,并更换房间门锁。
(四)安全保卫
物业公司负责尚未使用楼宇的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有专人负责巡查,对进出空房的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第三条 空房使用
资产产业管理处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的具体情况安排空房的使用。使用部门、资产产业管理处和物业公司三方进行钥匙的移交,并登记签名,各自留底备查。
二OO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