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工作安排,学校计划于11月进行实验室危险废物(具体品种见附件)统一转移处置。为使转移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标识管理工作。
2、将各种废物严格按品种分别包装、存放,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废物主要成分、化学名称、数量、注意事项、产废单位、产废地址、产废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标签要清晰。
3、保证废物包装完好、封口紧密无泄漏。
4、所有回收的空瓶中不允许有液体。
5、不按上述要求操作的,一概不予接收,并请自行做好安全处理工作。
6、按要求填写实验室危险废物申报表(加盖公章),申报表于11月2日前报我处。具体回收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申报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谢志伟 ,电话:39358413 或13725227741 )
附件
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电话:
废液名称 |
包装规格 |
转移处置量 |
主要成分 |
收集说明 |
有机废液 |
25L桶装 |
|
|
混合收集 |
无机废液 |
25L桶装 |
|
|
混合收集 |
25L或以下小包装桶 |
纸箱包装 |
|
|
箱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