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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某实验室失火事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29  点击:[]

关于我校某实验室失火事件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3月25日晚上约1036分,大学城校区某实验室两名学生点酒精灯时引燃火苗,致使超净工作台着火,周边环境冒烟。两名当事人于10点42分报警,现场人员及时疏散,无人员伤亡。约11点左右消防队到达现场进行灭火。事后据消防人员反馈,起火面积约1平方玻璃柜台。3月26日上午,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及学院有关负责人到现场进一步了解失火情况和分析原因。事故原因仍在查找中,但也暴露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不全、师生安全教育培训不足、日常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消防安全联动意识不强等问题。为此向各有关单位重申如下:

一、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含院系的安全检查、值班值日、实验风险评估、实验室准入、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管理制度;制度文件应有院系发文号,文件应及时修订更新;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

二、构建完善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成立院系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验室、教研室、研究所、中心等机构有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签订责任书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师。

三、加强安全教育及培训。逐步开设实验室安全必修课或选修课,每年开展教工和学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重点关注外来人员特别是尚未报到的研究生新生,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

四、抓好日常隐患排查整改。院系层面应开展定期检查,针对高危实验物品开展专项检查,实验房间须建立值日台账和节假日开展实验的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进行及时整改

五、学校近期将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希望各单位深刻吸取事件教训,切实履行安全责任,狠抓以上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任何安全事件的发生。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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