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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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1  点击:[]

各学院、实验中心、研究所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我校每年必须向教育部报送含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等相关信息,该信息必须统一按学年(即教学年度,从每年的9月1日到第二年的8月31日)进行统计。为了做好今年的实验室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学院、实验中心、研究所所有下设实验室。

二、报送内容

教学类实验室填写:《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表》、《实验室经费投入情况表》、《实验项目基本数据表》和《广州中医药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

科研类实验室填写《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表》、《实验室经费投入情况表》和《广州中医药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

注意:各表内均含填表说明,请勿改动表格的格式,请勿将多个数据项填在一个单元格内(如:同一实验项目涉及不同专业、类型的请分开填写)。

三、报送要求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学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我校教学条件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学院、实验中心(室)、研究所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认真、准确填写报表。

从2011年开始,教育部加强了对上报数据真实性的对比匹配及抽样检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时上报数据。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请于2014年7月9日前统一收齐、汇总后发电子版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谢莺燕公文邮箱,其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xls》、《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表.xls》、《实验室经费投入情况表》、《广州中医药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doc》要经负责人审核签名后,交纸质版到实验室管理科(大学办公楼803室)。

联系人: 谢莺燕 谢带嫦(贵重仪器设备)

联系电话:39358403 39358406

附件:需要填报的实验室数据表格

实验室数据上报表格.rar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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