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同时鉴于校内大部分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资格证已快到期,学校初定于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校举办实验室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证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汇总统计报名表(见附件),于4月14号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知如下:
1.操作人员证复审换证的:在校参加培训,学校委托有关单位统一复审。
2.操作人员新考证的:视报名情况确定培训形式。
3.培训考证费用均由学校承担,请相关人员积极参加。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11日
(联系人:谢志伟,电话:39358413)
附件
报名表
二级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