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设备物资验收管理办法 》的通知
广中医校办〔2021〕363 号
各二级单位、党政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设备物资的验收管理,维护学校利益,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该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 2021 年 11 月 9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