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办实事,提高师生生物安全法治意识
——《生物安全法》宣传贯彻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自4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为提高全校师生的生物安全法治意识,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4月16日上午,郭鸿副校长在办公楼101会议室主持召开《生物安全法》宣传贯彻讲座,邀请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微生物检验所所长武婕教授进行宣讲。全校师生约158人参加本次讲座。
武婕教授围绕《生物安全法》10章88条进行了系统的解读,特别针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生动的案例对相关内容作了详细的讲解,同时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在互动环节,武婕教授对现场师生提出的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以及建设等问题进行了一一细致的解答,现场气氛热烈,将讲座推向高潮。
最后,郭鸿副校长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精神,就做好我校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压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三是要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四是做好建党100周年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工作。
本次讲座普及了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增进了师生对生物安全的认识,同学们均表示受益匪浅,并期盼有更多类似的学术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