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中医产【2009】6号
各院、所,党政职能部门:为加强学校办公家具管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家具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七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家具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家具管理,有计划地配备各部门办公家具,防止浪费,根据财政部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部门
第一条 资产产业管理处负责学校办公家具的统一配置和管理。
(一)负责家具采购计划的汇总申报、购置,参与验收、索赔等工作。
(二)负责家具的明细账目管理。
(三)负责家具的分配、调拨、登记、报损、报废等工作。
第二条 家具发至各部门,由使用部门负责具体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 家具配置限额
第三条 家具配置实行总量限额。根据在职人数对各部门的家具总量进行核实,总量控制。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第四条 大学城校区处级干部办公家具配备限额:每人配备一张1.6米办公桌,一张中班椅,一个书柜,一个茶水柜,一张长茶几,一张皮质三人沙发,一张木椅。
第五条 三元里校区处级干部办公家具的配备须根据实际用房情况,原则上每人配备一张办公桌,一张办公椅,一个资料柜,一张三人木沙发、一张长茶几、一张茶水柜、一张木椅。几人合署办公的只配备三人木沙发、茶几和茶水柜各一张。
第六条 科级及以下干部办公家具配备限额:每人配备一张办公桌,一张木质靠背椅,一个铁制资料柜,每间办公室配备一张茶水柜。不坐班的老师和实验员不参照此标准配置。
第七条 一人只设一个固定专用的办公场所,配一套固定专用的办公家具。因工作特殊需要者,经校领导审批后酌情配置。
第三章 家具购置
第八条 家具申请步骤。首先在本部门内部调剂,如确不能满足需要的,可在资产产业管理处网站下载填写《零星物资采购申请表》,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资产管理科。
除教室、大会堂、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以外的家具购置维修费用从各部门经费中列支。
第九条 全校同一批次家具合计超出一定金额的采取校内招标采购方式;达到政府招标金额的按政府招标程序进行采购;零星采购(三万元以下)由资产产业管理处组织实施。采购前要了解家具的质量,价格、外观等信息,做到货比三家,价廉物美。
第十条 年度采购计划。各部门每年九月将家具采购计划报资产产业管理处,经相关部门论证后,统一汇总上报。
第四章 家具在用管理
第十一条 各部门所用家具,应指定专人管理。因保管不善造成家具损坏或丢失者,当事人必须及时书面报告本部门领导和资产产业管理处,学校视实际情况进行处罚。任何人不得将办公家具拿到家中或宿舍使用,违者按市价加倍罚款。
第十二条 各部门家具如需长久变更使用人或改变放置地点,使用单位须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校内调动工作者,原使用的办公家具原则上留在原部门,因特殊情况,需将办公家具带至调入部门的,必须到资产产业管理处办理转账卡手续。
第十四条 调离我校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应将本人所使用的办公家具留在原部门,由原部门出具证明后,资产产业管理处方可办理盖章离校手续。
第十五条 家具维修。办公家具等设施的日常维修委托学校后勤部门或物业公司负责,维修费用各部门自理。教室、会议室、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家具的维修经费由资产管理处统筹。保修期间各部门家具损坏报物业公司联系家具厂商。
第十六条 使用年限较长、自然磨损严重、难以修复的家具,可申请报废。
第十七条 学生公寓家具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手册》里的规定操作。
第十八条 后勤部门配置了适量备用活动桌椅,校内各单位因开展活动等临时借用活动桌椅或学校会议室的家具的,由主办单位与后勤部门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期归还,如有丢失、损坏的视情况给以处罚。
第十九条 各部门不需使用的家具交资产产业管理处调剂使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资产产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非核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可参照实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