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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0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政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粤财资〔2014〕6号)的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实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清查基准日:

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资产盘点、清查和核实工作。

二、 具体方法:

(一)自查(2014年5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部门)使用及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的清查方法,对照《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逐一与现有的实物资产进行账、物全面清查核对。

各单位(部门)的资产管理员通过输入网站地址http://210.38.111.138,进入《广州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按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查询等查询方式,打印出本单位(部门)属下的资产信息,由使用人、管理人逐一与现有实物进行账、物核对与确认(需特别关注人员退休资产移交情况,近年动迁的单位注意核对资产存放地点的变动),并检查、统计实物的资产条码标签粘贴情况。

自查完成后由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针对清查情况,完成如下工作:

1.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发生变动的,由单位资产管理员及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对应修改,并报送纸质版《2014年固定资产清查变动表》(附件1)一份至资产管理科808房。

2.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情况,填写《2014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表》(附件2)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丢失外流的设备要积极找回,长期外借的设备要清理收回。已经损毁或无法找回的设备要查明原因。

3.核实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人员库、单位机构库中的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需重新调整的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调整说明(填写附件3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变动表、附件4各单位人员情况变动统计表);

4.固定资产条码标签有未贴、脱落或模糊等情况的,统计出需增添条码标签的资产信息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打印(填写附件5《2014年固定资产补贴固定资产条码明细表》);

5.各单位(部门)将清查结果经本单位(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在5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表格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数据与系统数据无偏差也要形成零报告)备案。

6.各单位对本单位清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总结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资产概况、清查工作开展情况、设备利用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

(二)抽查(5月20日-5月25日)

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三)资产核实(5月15日—5月31日)

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成员分账户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中的盘盈、损失等进行认定,并对固定资产总额进行确认。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要以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契机,建立、完善本单位的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对于在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的单位,如仪器设备使用效率低、闲置浪费严重、资产管理混乱等,今后学校将酌情削减或暂停其相关实验室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的预算。

(相关需要填报的表格在下载区域下载)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整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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