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中医资实〔2014〕14号
各二级单位、党政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要求和有关部门对学校教学条件建设的要求,结合多年来在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立项、论证等工作中总结的做法和经验,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4年10月21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加强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目标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项目经费"指学校统筹安排用于教学实验室建设的经费,或纳入本办法管理的其他来源渠道的经费。
经费使用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 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应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和协作条件,结合学校课程建设、教学和实验中心建设等工作,按照实验教学平台共享的原则,提高资金、资源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及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其使用范围包括: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多媒体教室仪器设备及课桌椅的更新换代,新增教学实验室或新增实验教学项目仪器设备的配置,以及教学辅助设施等。通过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和实验教学的开放。
第五条 经费使用按上级或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项目申报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项目,按照资源共享实验教学平台的建设理念和运行机制,合理分班分组的原则,统筹安排实验教学,做好论证报告,并填写"教学条件建设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计划表内容包括:实验项目、实验人时数、实验分组情况、现有仪器设备、申购理由等基本情况,由二级单位汇总并通过本单位论证及公示后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第七条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教学单位交来计划表进行汇总、归类及分析现有使用情况,作出调研方案。
第八条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到各二级单位教研室、实验室等进行调研及座谈,深入了解情况,对纳入论证的项目预算进行核实和初审。
项目论证
第九条 由学校领导主持召开各申报教学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经费使用论证会。
第十条 论证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优先保障公共教学设施项目。如多媒体课室担负全校教学任务,使用率高,为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优先考虑。
(二)原有仪器设备更换或更新。保证原有实验仪器设备基本需要,更换待报废或无法维修的仪器设备。需根据实验人时数和分组情况等,按轻重缓急制定购置计划。
(三)新增仪器设备。必须以新增实验项目或新增学时数为依据,尽量满足教学需要。
(四)设备设施的更新或新增原则上按优先保障顺序,依次为:基础实验教学、专业实验教学、特色实验教学。
第十一条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论证会意见进行整理,形成方案在校内公示,公示后形成立项修订稿上报学校,按照学校程序进行审批。
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批复后形成分类采购招标文件,按《广州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安装、验收。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教学条件建设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
附件:
教学条件建设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
学院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序
号
| 实验课程名称
| 实验学时数
| 实验人数
| 分组情况人/组/分组数
| 拟购仪器设备名称
| 国别、厂家、型号、规格
| 现有数量
| 拟增加数量
| 估计单价(万元)
| 估计总价(万元)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申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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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