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协调会议纪要
2014年3月14日上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就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相关事宜在大学城校区办公楼805会议室进行沟通协调。财务处叶少霞处长、何清生副处长、曾莹科长以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邱灼雄处长、王画宇科长、谢志伟老师参加了此次协调会。会上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讨论:
一、确定了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的价值判断标准
根据最近下发的《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规定,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中达不到新制度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在库资产转为存货管理,已领用出库的直接调减固定资产数。会上商议确定:今后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资确认为固定资产。单价≥300元<1000元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资确认为低值耐用品,批量购买的单价在此范围内的公共场所使用的物资也作为低值耐用品管理。
同时,为加强学校今后对低值耐用品的管理,会议建议根据上述低值耐用品价值判定标准,尽快起草出台《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试行)》,试行一年后再据实调整。
二、低值耐用品管理软件和资产管理系统中折旧模块的申购事宜。
根据新的高校会计制度要求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以及上述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工作需要,会议建议购置低值耐用品管理软件和资产管理系统中折旧管理模块。
三、尽快着手全校的固定资产清查事宜
根据财政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在6月份前认真组织开展和完成资产盘点、清查和核实工作。会议要求应立即着手开展相关工作,并建议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先由各部门(单位)自查,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抽查,最后将实物数与资产账、财务账进行比对、分析、整理、上报。
四、其他事宜
一是鉴于广州大学城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开展情况和大学城高校普遍做法,会议认为我校大学城校区房屋建筑物仍暂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二是国库年前收回经费且无法确定下年度是否继续拨回的项目,即使已经论证完毕也要待经费确定拨回后再继续执行余下购置手续。
会议由王文婷记录并整理纪要。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