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实验室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粤教装备函[2018]5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校于近期部署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平台,需提供各单位实验室基本信息。现请各单位填写附件《实验室信息采集表》,于2019年11月15日前以二级单位为单位汇总采集表,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后交至大学城办公楼813房,电子版发至邮箱:liuhaonb@gzucm.edu.cn。
附件:《实验室信息采集表》
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2019年11月7 日
(联系人:刘浩 电话:39358413)